监测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水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水队队长在总工和地测防治水科科长的领导下,履行探水队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探水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探水队安全生产工作,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水害防治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岗位标准及各项制度,经常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
3、负责探放水工作现场管理,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钻探、注浆和探放水工作,对施工质量负责。
4、负责编制钻探安全生产作业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精心组织施工。
5、掌握工程设计、施工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会议,定期召开本队安全例会,组织好班前会,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7、经常深入井下一线,加强探水现场管理,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8、加强班组队伍建设,打造精品班组,不断组织全队职工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9、负责本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考核。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探水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探水队技术副队长在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和探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履行探水队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探水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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