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放炮管理规定
一、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地点现场悬挂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一致的的爆破图表。工作面实际施工的炮眼个数和装药量均不得超过爆破图表规定的数量。如工作面岩性发生变化,需要增加炮眼数量和装药量的,必须及时变更爆破图表。
2、施工底部两排炮眼前,迎头2米(中深孔爆破的3米)范围的积矸必须清理至实茬实底以下100mm;装药前迎头2m范围内无浮矸、无积水。
3、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1)、掘进工作面开窝时,未按《规程》规定安齐“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的。(2)、局扇发生循环风或风筒到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3)、采掘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4)、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5)、在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的。(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7)、工作面风量不足的。
所有炮眼必须完好,并进行扫眼,变形的炮眼严禁装药。工作面各类不用的钻孔及孔洞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1.5倍。
4、装药前水泡泥、炮泥和彩带要准备充足,装药工必须具备放炮助手资格证。
5、装药时工作面20范围设臵装药警戒,与装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装炮警戒线以内的,严禁从事其它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6、装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泥”规定。应将座底泥先放在炮眼口摆放好,装好座底泥后再装药。取炮头时必须同时带一个水泡泥,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封泥要填满捣实,封泥长度必须不小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7、装药过程中,装药工必须一手拉住雷管脚线末端一手拿炮棍,轻轻将炮头送入眼内,防止捣坏雷管脚线外皮或捣断脚线。炮头必须和眼内炸药密接。
8、底部两排炮眼及周边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下山掘进底部三排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特殊情况下所有炮眼必须同时装设彩带(彩带必须绑在底部药卷上,并使彩带露出眼口长度不得少于200mm)。
9、《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作面炮眼连线方式。所有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工作面煤(岩)壁接触,有淋水地点,必须对脚线接头用防水胶布进行包裹。工作面装药结束后,由放炮员和经过培训的班队长共同进行连线。连线结束后由放炮员负责进行连线情况检查,并测试爆破网络全电阻,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放炮。否则,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详细记录异常炮眼编号和位臵,并在脚线上设臵彩带进行标志。
10、放炮警戒距离必须大于措施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警戒地点设臵警戒标志。每次放炮前,工作面班长必须对放炮警戒距离进行确认。
11、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长必须按措施规定亲自安排警戒人进行警戒,所有放炮警戒地点必须按规定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对于独头巷道单个放炮警戒位臵的,必须由班长负责亲自安设警戒;对于巷道贯通放炮警戒或巷道有多处放炮警戒的,班长必须安排警戒人和信息反馈人员共同设臵放炮警戒,警戒人设臵好警戒后,信息反馈人必须确认警戒范围内没有人员后,立即返回放炮员放炮位臵,将警戒情况当面反馈给班长。班长、警戒人员和信息反馈人员必须共同在放炮员的放炮记录手册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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