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堂”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之家”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纳税服务工作主线,积极组建“纳税人之家”,大力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活动,以平等的理念尊重纳税人,以开放的心态对待纳税人,以互动的方式服务纳税人,有力维护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缓解了征纳矛盾,促进了征纳和谐。
一、巧借力,搭平台,保障“纳税人之家”参与对象广泛性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巧妙借力,实现搭建“纳税人之家”平台“三结合”,即同纳税人共性需求相结合、同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同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形成各方积极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我们主要建立了三种类型的“纳税人之家”:
一是同以工商联为首的行会和商会合作,建立行业性“纳税人之家”。行会和商会往往聚集了同一个行业的多家企业,与同行业企业联系紧密,运作较为规范,能够反映整个行业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需求,被视为企业的“娘家”。考虑到现行税收政策许多是行业性政策,征管措施的推行和税务检查的实施也常常以行业为对象,同行会和商会合作,既能把准同行业企业的共性需求,又能贴近税收工作实际,满足双方需求,实现“双赢”的效果。而从实践来看,行会和商会参与的积极性也是最高的。
二是同街道和乡镇合作,建立区域型“纳税人之家”。街道和乡镇对辖区内纳税人情况比较了解,零散税源比较丰富,在协税护税、优化投资软环境、扶持纳税人做大做强上有很高的积极性;同时,街道和乡镇肩负民生重任,也希望同税务机关一道做好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因此,在街道和乡镇设立“纳税人之家”既有利于缓和税务机关同管理难度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小型私企之间的矛盾,增强其主动遵从意识,又有利于宣传和贯彻保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送纳税服务进社区、进家门。
三是选择专业性合作对象建立“纳税人之家”。较为典型的有与科技园、医药园等管委会及专业市场合作成立的区域与行业结合型“纳税人之家”。还有的地区选择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设立“纳税人之家”,了解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同时通过发挥中介机构的杠杆作用,促进企业规范财务、依法纳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我们还要求各地积极实行国地税联建,真正实现一个平台、两家共建、多方参与、互利双赢,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人之家”平台在增进征纳互动、平等沟通上的桥梁作用。
目前,全省共设立“纳税人之家”646家,其中,与行会、商会共建的行业型“纳税人之家”198家,与街道和乡镇共建的区域型“纳税人之家”362家,其他类型的86家,遍布各地区、各行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都参与其中。
二、抓组织,建机制,保障“纳税人之家”活动开展常态化积极发挥组织领导职能,加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努力构建“纳服搭台、其他部门唱戏”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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