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科室制度
体育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管理好、用好体育器材,必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二、熟练掌握器材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所用体育器材的效益,提高利用率。
三、认真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器材的不同性质和要求,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等工作,"定人保管,定期保养",使器材保持应有的性能,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四、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经常检查、了解器材的运行情况,发现丢失、老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与维修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护检修的体育器材,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送外单位或外请专业技术人员来校进行器材的维修工作。
五、器材的使用人员一定要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书面记录,若发现一般性故障,应及时予以排除。如出现重大故障,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充分发挥技术协作的功能,尽快采取维护、维修措施,以保证器材的正常运行。
体育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立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二、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保管员提出申请,体育组组长和有关教师共同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三、在体育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凡属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损坏器材的,赔偿原则上当即执行,任课老师监督、保管员收款,并出具一式三联收款发票。赔款学生、任课老师、保管员各执一联。每学期结束前一次性核算,将赔款汇总交会计室入账,由学校统一结算。
五、对学校体育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体育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二、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
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四、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六、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具活动.
少先队大队长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及全体队员大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二、根据大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负责制定大队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三、监察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及各中小队工作。
四、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少先队中队长职责
一、团结全体队员,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队员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据少先队工作计划,结合中队实际制定中队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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