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铁路行车组织规则6
(三)
第五章接发列车
第78条接发列车程序和用语的规定根据《技规》第27
6、277条补充规定:
1.接发列车程序和用语按铁道部颁发的《标准》执行。单线自动闭塞的车站,可参照制定本站标准,并在《站细》内规定。
2.调度命令、行车凭证、《行车日志》中旅客、行邮、行包列车按列车运行图或调度命令,其他列车按班计划或调度命令确定的车次填写列车车次;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时,车机联控、计划联系、接发列车用语和填写《行车日志》及占线板(簿)等,均须在车次前冠以“电”字(tdcs系统中的行车日志,“电”字输入在规定栏内)。接发旅客列车时,其行车用语在车次前加“客车”,电力机车牵引旅客列车时,其行车用语在车次前加“客电”。
3.不能从设备上确认线路空闲时,现场检查线路空闲的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4.控制台站内轨道电路或半自动闭塞区间接近(离去)轨道电路异常显示红光带,未得到工务人员现场检查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报告,不得接发列车。半自动闭塞区间如区间内有列车运行,车站值班员应利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在预告(接近)信号机前停车(接近区段轨道电路显示红光带时)或在进站信号机前停车(站内轨道电路显示红光带时)。
第79条到发线满线办理接发列车的规定根据《技规》第28
2、283条补充规定:无论双线或单线区段,如按列车运行图或作业过程规定时间,在列车到达前能腾空接车线路不致影响机外停车时,不得拒绝接车。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告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其指示办理:
1.接旅客列车和军用列车时。
2.在站外停车后起动困难的车站。
3.区间运行时间不足10min的车站。
4.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下坡道的车站。第80条列车同时到发时间抵触时接发车的规定根据《技规》第279条补充规定:
遇两列车的到发时刻抵触,而所接列车已由邻站出发时:
1.原则上应先接后发,但到达列车必须进入待发列车所占线路时可先发后接。
2.遇有两个及其以上方向的车站,当列车同方向同时接近车站时,应先接后面有续行的列车、停车后起动困难的列车、不适于站外停车的列车、在本站通过的列车、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发生故障的列车。
3.在保证停车后能起动的情况下,准许列车机外停车。
4.两列车等级相同时,按列车调度员指示办理。第81条引导接车的规定
根据《技规》第285条补充规定:
1.车站值班员已派出引导人员接车后,不准变更接车顺序。
2.引导接车时,如引导信号不能开放,应在进站信号机、每个故障的接车进路信号机(包括接车进路上的接发车进路信号机)处派人显示引导手信号。第82条非正常情况下准备接发列车进路方式根据《技规》第285条补充规定:
1.按设备条件,依次按下列方式准备进路:
(1)排列列车进路(采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或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救援列车时,车站应向司机递交规定的行车凭证)。(2)排列调车进路。
(3)道岔单操锁闭,车站值班员应接通光带确认进路上的道岔位置正确(计算机联锁采用显示器人机界面的车站,根据显示器显示确认)。
(4)手摇道岔至正确位置转辙机锁闭后用勾锁器加锁。道岔转辙机失去锁闭功能时,由工务部门(施工单位)负责拨移道岔至正确位置后钉固,保证密贴状态良好,车站负责加锁,对可动心轨道岔和分动外锁闭道岔还须确认可动心轨、斥离尖轨位置正确后,使用专用勾锁器加锁。
2.施工时,现场准备接发列车进路时,电务部门(施工单位)必须将进路上道岔转辙机安全开闭器断开(室内可集中操纵的道岔除外)。第83条接发列车人员出务时机及特殊班制迎送列车的规定根据《技规》第27
1、28
1、286条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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