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合肥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
为了确保合肥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提高所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公司与所辖各分公司签订本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要求各分公司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治理,消灭违章事故,消灭重复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4、设备设施、设备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要达到100%;
5、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
6、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全部合格;生产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要达到96%;
7、员工每年度安全培训100%;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100%;
8、杜绝电气及其他火灾事故,事故率为0;
9、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及配备率达到100%;
10、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传染病事故;
11、不发生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体曝光事件;
12、未在市县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上述事故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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