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八中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工作简报(第三期)
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月11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恩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增强全市人民卫生意识为主题,以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为重点,强化城市科学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完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体系
1.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成员,确保每年召开两次市爱卫会委员会议,研究全市爱国卫生(以下简称“爱卫”)工作。充实市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工作人员,确保有3名专职人员从事爱卫办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
2.完善乡(镇、办事处)、社区爱卫和创卫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安排2—3名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并明确创卫工作职责,确保基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3.建立健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爱卫组织。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创卫工作,在市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一致的创卫组织网络,确保创卫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创卫办)
5.崔家坝镇、板桥镇、白杨坪镇、芭蕉侗族乡、盛家坝乡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活动;其他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卫生村和卫生单位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爱卫办、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2.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全市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电子屏和公益广告,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市新闻中心、市交运局、恩施机场、恩施火车站,各乡镇、办事处)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总工会、州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4.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责任单位:市直各单3
位,各乡镇、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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