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研究经验交流材料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32号文件,按照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乌昌党委“全党抓经济,突出抓工业,重点抓招商”的工作方针,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科学部署,全市上下齐心努力,开创了招商引资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取得了历史最好水平。
一、各项目标实现新突破
一是gdp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20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131.12亿元,增长36.8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0.98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固定资产投资366亿元,增长18%;进出口贸易总额68亿元,增长20%。
二是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88个,引入外省到位资金121.66亿元,增长37.29%,创历史最好水平,是十五末的3.5倍;跟踪落实上届乌洽会项目,履约率达到99.25%。
三是实际利用外资突破1亿美元,达到1.005亿美元,增长20%,占自治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53%,为我市和自治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首先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方针、确定目标、狠抓落实,实行重大项目市级领导负责制,亲自督办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市级领导亲自带队前往境外和国内发达地区考察和开展各种招商活动。保证了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其次是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市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市级领导具体抓;工作部门创新机制,创造环境,畅通渠道,免费提供网上信息平台;区县“一把手”负责,跟踪落实;引资和投资企业积极推进的科学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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