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浪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定稿)
##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分类分级1.5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2.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3预警机制3.1预警级别3.2预警发布4应急处置4.1先期处置4.2应急响应4.3处置程序4.4应急结束5恢复与重建6附则6.1责任与奖惩1
6.2应急演练6.3预案修订6.4预案解释
6.5发布实施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类分级
按照水旱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1)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2)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全市发生特大干旱;
(5)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718万立方米以下(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500万立方米以下;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50万立方米以下;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80万立方米以下、可供水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
Ⅱ级(重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特大险情;
(2)全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全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特大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018万立方米以下、7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800万立方米以下、5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150万立方米以下、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380万立方米以下、2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30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
(1)主要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2)全市发生较大涝灾灾害,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全市发生中度干旱,或多个镇、区发生严重干旱;
(6)后龙河水库蓄水总量降至1218万立方米以下、1018万立方米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可供水量降至1000万立方米以下、800万立方米以上;逍遥水库蓄水总量降至250万立方米以下、20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200万立方米以下、150万立方米以上;湾头水库蓄水总量降至530万立方米以下、380万立方米以上,可供水量分别降至450万立方米以下、300万立方米以上。
Ⅳ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组织机构2.1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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