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政策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监管保高效用地落到实处
规范养殖业用地秩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近几年来,农民发展畜禽养殖业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的一大支柱产业。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民的饲养方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畜禽养殖也由庭院分散养殖逐步向规模化养殖发展。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给国土资源执法带来了难题:
一是信访量比较大,养殖业用地信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二是镇村两级缺乏监管,处于无序状态;三是超标准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四是规划滞后,搞围村战略;五是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居住、加工、经营等;六是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占地多、规模小;七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养殖业擅自占用基本农田等。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村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对人多地少的国情和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二是疏于管理,乡(镇)村两级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还没有真正到位;三是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还不够全面;四是规划还不尽科学合理,使养殖业用地无法选址;五是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制约,有的农民想发展养殖业村集体无法调整土地,只有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六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属农业结构调整范畴,使界定和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出现了偏差等等。
针对当前农村养殖业用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养殖业用地秩序,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忧患意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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