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工作组的汇报材料
尊敬的致民主任,及各位领导。今天,致民主任及各位领导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一)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县政府坚持将落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政府采取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议等形式认真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限期办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对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县人代会后,县政府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开展专项督查,加快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将今年人大代表提出的79条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分类,并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专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及时向有关部门交办,落实责任,并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今年,我县开展的“四小工程”以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重要参考依据,县政府进行部署和落实,“四小工程”实施项目达到68个,安排资金2800万,其中46个项目是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占总数的68%。
(三)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县政府每年在法定期限内由县政府负责同志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并将上年决算草案报请人大审查和批准。对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都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材料,确保报告质量。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政府工作报告时,由县政府负责同志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汇报情况,回答询问。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会后及时研究,认真办理。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同时,今年4月13日,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进行了述职评议,5月16日和18日新任政府组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任前法律资格考试和任职表态发言,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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