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
谈加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为何“一把手”犯罪那么多。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习惯把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企业领导班子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称为“一把手”。然而,有些“一把手”因为宗旨观念淡化,组织观念弱化,法纪意识淡薄,拒绝接受各级监督,大搞“家天下”、“一言堂”,从“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甚至铤而走险,以身
试法,最终堕落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在各级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一把手”所占的比例很大。请看——
被称为“穷县富书记”的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拿官印换钱,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收受贿赂,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44万元,个人财产多达270万元,其中存款人民币142.3万元,美元2.46万,房产6处。
湖北省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章大梁,任职4年,就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支出,以拉关系为名向下级索要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作案88起,贪污公款63.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人员调动、招工、提拔,以及基建征地过程中,肆意索取和收受80余人贿赂306起,涉嫌受贿金额74.94万元286.6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国有土地严重流失,直接经济损失414万余元。
创下湖南受贿金额之最、号称“三湘第一贪”的原任娄底市财政局局长、后调任娄底市副市长的赵更效,滥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违规追加财政预算外拨款索取和收受回扣,受贿金额达862万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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