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许可事项]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能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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