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病房设置及管理办法
医院扶贫病房管理制度
为深入推进惠民医疗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扶贫病房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方便贫困患者就医,现就我院扶贫病房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扶贫病房服务对象及资格认定
1、城镇贫困患者。住院时应持有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优待证》、或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2、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时应持有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五保户”持“五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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