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思考和建议
土地储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几点思考
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
顾旭雯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刚性需求持续上升,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因粗放用地造成的矛盾和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运行的现实问题。当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已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土地储备作为政府实现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有力工具,应充分发挥其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作用。
一、当前土地储备在促进节约集约中发挥的作用
土地储备的发展,从1996年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的成立至今已有16年;从2001年国发15号文件的“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至今已有11年;从2007年《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至今已有5年。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实践,土地储备制度日趋完善,其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优储闲置空闲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2007年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是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目标制定的,办法特别指出要求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旧城改造、企业退二进三等土地收储,实现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大大改善了人文居住环境,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结构调整,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明晰土地权属界址,避免新增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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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机构是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重要载体,通过完成土地报批、征收、整理、配套等达到权属清晰、场地平整、配套到位的净地标准。制定地块出让前期工作进展时间表,明确各节点时限,有助于缩短整理周期,防止由于拆迁、产权纠纷、界址不清、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等原因而出现新的闲置土地的问题。净地出让将倒逼开发商加快开发节奏,避免土地闲置或开发不充分,有助于形成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供应。
(三)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实现资源有效聚集
为化解城镇建设用地供应短缺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国家大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江苏全省范围内启动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对该项制度的深化和创新。土地储备机构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参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的实施,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实现了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目标。
(四)参与价格杠杆调节,保障土地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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