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皖发〔2011〕14号)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工作,及时组织学习皖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成立了泗县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领导小组,县长王娟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局长骆泽会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蔡晨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县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联络协调、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县政府专题召开协调组成员单位会议,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现将我县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制定出台了《泗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了《泗县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全县落实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等项补贴万元。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倾斜性产业政策,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完善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帮扶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多次开展调查测算,确定我县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了680元。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完成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其他事业单位预发工资(生活)性补贴审批兑现工作也已落实到位。健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监控力度,对全县各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按照工程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对于拒缴的,建筑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20**年家施工单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万元。目前,全县已形成了反应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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