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成立于1975年,是xx州直属县级市,行政区面积1171.2平方公里,户籍管辖人口31万,市区人口16万,由汉、哈萨克、维吾尔、回、蒙等30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人口占94.8%。辖区5个街道、一个乡、奎屯—独山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北新区,素有“西部明珠”的美誉。xx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坚持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活动为有力抓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谱写了各族人民群众“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新篇章。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夯实民族团结工作基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及时召开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动员大会,同时下发《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建立创建工作网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市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落实创建经费60多万元,工作人员8名。
(二)创新载体,强化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按照“到人、管用、有效”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冬季大宣讲”和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培训干部600余人,对全市干部职工6000余人进行闭卷测试。在电视、广播、报纸开设专栏专刊,刊发84条。投入10余万元架设大型民族团结宣传牌匾1块、擎天柱3个;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树立宣传牌6个、利用大型led屏宣传创建标语;在全市主要干道悬挂横幅30余幅,在全市1000辆出租车顶灯led屏上全年宣传创建标语,形成“流动的风景线”;沿北京路、乌苏街两侧悬挂灯杆广告173面;结合“三民”活动,组织宣讲员、下派干部进社区、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签定承诺卡2万余份。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民族团结创建全方位宣传,全市各单位创建工作知晓率达100%。
(未完,全文共2948字,当前显示9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