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监督司法交流材料
人大与司法监督
陈霖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为期一天的全州人大主任联席会议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以强化、深化、优化司法监督为主题,以交流、对话、讨论司法监督方法为载体,以中外政治理论的学习与思考、中外司法实践的认识与把握、人大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良好而又健康关系的探索与构建为任务。13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会议认识到位、准备充分,都作了很好的现场发言或书面发言。州级公、检、法、司系统对这次会议自觉响应,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参会并作了认真发言。州委、州委政法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杨副书记、和书记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这一切一切,使这次会议开成了一次规格高、有水平、有质量的会议,让与会同志对司法监督的意义、内涵、方式有了更多了解,为未来我州各级人大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协同与合作、支持与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借这个机会,我要代表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向杨副书记、和书记、宋副书记、王院长、王检察长、余副局长、向局长以及13个县市的主任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想在各位领导、同志们精彩讲话的基础之上,简要地总结、概括、阐述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何要讨论司法监督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既承担着多重工作责任,也有很多不能忽视的薄弱环节,但这次会议为何选择“加强司法监督”题目来进行讨论呢。究其原因,主要是这样几点因素。
原因之一。是解决现存严峻问题的需要。多年以来,我州各级人大机关在司法监督工作上,存在着很多不足的问题。择要而言,主要是三个问题。
(一)不会监督。表现是。我州各级人大机关的很多同志们,包括我本人在内,缺乏对司法工作实施监督的知识和能力,我们对司法理论与实践一知半解;对各司法单位的职责与职权一知半解;对司法监督的内涵与方式一知半解„„个个都与司法行家的境界相去甚远,无论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立季度工作重心之时,还是在人代会、常委会期间,都提不出有针对性、有见地、有品位的意见、建议。
(二)不愿监督。表现是。我州各级人大机关的很多同志们,包括我本人在内,缺少对司法工作实施监督的健康心态,我们都有在人大系统工作不能不干事、但不能多干事的思想误区;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两台事不如干一台事的思想误区;都有司法机关是相对独立的专政机关、不要去引发歧义的思想误区„„个个都与司法机关的领导接触不多、交情不深,处于若即若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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