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地纠纷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
对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
法院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也是社会各阶层普遍关注的焦点,而政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又是执行工作中难度最大的。涉政府案件不能依法执结,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而且破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政府的信用,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法制环境逐渐劣化。涉政府案件执行难到底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一难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饶执行干警的难题。近日,我院对2002年以来涉政府的116件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涉政府执行案件的特点
(一)涉及面广。我院辖区22个乡镇,在116件涉政府执行案件中,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有4件,占3.45%,其余112件均是乡镇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占总数的96.55%,每个乡镇都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及面非常广。
(二)标的额大。116件案件,标的额总共为855.02万元,平均个案标的额7.37万元。其中个案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上的18件,占15.52%,标的额最大的为102万元。
(三)分布不均匀。在涉及乡镇政府的114件案件中,最少的乡镇只有一件,这样的乡镇有4个,仅占3.45%,最多是有13件。有两个乡镇的案件就占总数的22.8%,标的额相对较大。
(四)执结率低。自2002年以来,我院的全案执结率都在62%左右,而涉政府案件的执结率明显偏低。在116件涉政府案件中,全案执结的为50件,仅占43.10%。全案执结案件标的额320.01万元,仅占总标的额的37.43%,统计表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执结数量较多,相当一部分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未能执结。
(五)案由相对集中。这116件案件中,案由相对集中在借款或借贷纠纷,约占72.6%,行政确认或不履行职责的仅为4件,占3.45%。其他拖欠工程款、招待费、汽油费、维修费的占22.73%,有1.72%的是损害赔偿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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