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奖评选办法
湖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修订稿)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鼓励我会会员单位积极开展园林绿化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和技术,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提升会员单位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资格
1、凡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正式会员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工程应为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经过了至少一年养护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3、申报工程规模和范围:
(1)面积为l0000平方米以上的专类绿地工程(包括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区、湿地和郊野公园等);
(2)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绿地工程(县市居住区绿化工程面积要求3000平方米以上);
(3)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附属绿地工程(县市单位附属绿地工程面积要求2000平方米以上);
(4)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公园绿地工程(含街头绿地、市民广场等),县市城市公园绿地工程面积要求3000平方米以上;
(5)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或隙地)绿化工程;(6)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荫停车场工程;
(7)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屋顶花园工程;(8)一定规模的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工程。
4、参评项目需是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完成的项目,外省及境外项目暂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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