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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