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为使校园保持优美舒适、卫生整洁的良好环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地方园林绿化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守则。
1、全校师生员工、亲友及来校人员,均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2、校内一切花草树木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资产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分别履行资产管理、日常管理的职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处置。
3、校园绿化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对总体规划已划定的绿化用地,非经学校分管校园规划的主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占用。
4、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考虑绿化的设计与实施,听取学校绿化建设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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