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管理科是分公司的绿化管理机构,负责分公司绿化的计划、规划、实施、监督、保护和管理等,综合管理科负责分公司内部及周边绿化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范围内(包括厂区道路两旁、生产车间周边、围墙周围等)进行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绿化管理建设的完善是分公司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发展规划,需要全体员工积极支持和共同维护。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爱护、维护分公司绿化,参与绿化建设,制止和检举破坏绿化的一切行为。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绿化规划由综合管理科组织制定,纳入分公司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并逐步实施。第七条绿化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充分利用和保护分公司的自然生态与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厂区绿地、生产绿地及周边绿化。
第八条分公司公共绿地、厂区绿地、分公司附属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相关设施。
第九条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采用招标方式,委托相应的专业队伍承担。招标工作按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执行,纳入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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