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超龄人员工伤保险的报告[5篇]
我们公司有一位超龄的员工,今年9月份在非上班时间,在车间里脚滑了一下,坐地造成压缩性骨折。公司认为她不在上班时间受伤,不能算为工伤,她认为自己是去车间拿防护指套,属于班前准备工作,应该算作工伤。后来我去问过相熟的劳动部门办事人员,说因为她超龄了,报工伤也会不予受理,所以现在算不算工伤,公司和她意见不统一;能不能报工伤,劳动部门和公司意见又不统一,让我夹在中间很是头大。
我想请问:对于这种超龄员工的工伤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有关工伤的话题讨论不少了,都是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来展开,还要参照各地制订的实施细则,但是否属于工伤、各种费用能够报销多少等问题比较复杂、情形也比较多,即使是接触工伤事务多年的hr者,也不一定能够通晓所有情况,况且全国各地具体操作上也有区别,而且法律法规也将不定期进行补充、修改,如果非要深究每个细节,恐怕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我以为完全可以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对待,将这些复杂的事情让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去专业化处理,我们只需掌握好处理问题的方法,然后在自己能力、经验或知识范围内按流程进行或给予相关人员解释。针对本案,以下处理方法供参考。
只要员工受伤,甭管别人意见,直接走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条例》14-16条明确规定了工伤的界定,但在具体实施中又有许多情形和细节难以区分,我们做hr的不可能完全了解或跟紧法规变化,但负责工伤受理的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非常清楚和专业的,当然,除去他们故意偏向某一方。所以,不管员工如何受伤的,只是知道了,都要第一时间安排到医保医院治疗,并按照工伤申报流程填写所有资料,千万不要延误时间,这样的要求,既要hr部门各位人员明白,也要公司各级领导包括全体员工知晓,否则,将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
不管公司领导如何看法、也不管员工本人有什么意见、更不管劳动部门人员口头怎么表态,作为负责工伤的hr者,更不应头大,只坚持按照工伤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就好,把握好时间要求和所有需要填报的资料,及时盖好公章,送去社保部门工伤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处。
所以,不管员工超龄不超龄,受伤后,都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
受理不受理,或者如何受理,密切跟踪及时回复相关人员。
材料递上去后,千万以为万事大吉,应当随时跟踪受理、办理进度。如果不受理,就领回不受理的通知函,员工也信服、领导也明白;如果受理,要做工伤鉴定或者相关费用报销,向工伤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清楚流程及具体费用,及时给公司领导和员工本人讲清楚,如果遇到不明白之处,可以再去咨询,这样,就不会引起领导的猜疑和员工的不满。
不过,根据规定,超龄人员的工伤是申报不了的,劳动部门极可能不予受理。
作为hr工伤申报人员,基本的工伤知识还是应当懂的。
当然,如果自己能够懂得比较多的工伤知识和流程,无疑对做好工伤处理或申报工作是有帮助的,明白“三工”原则和一些例外情形。比如:本案中员工在做工作准备时摔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但是在工作场所而且是为了工作本身,所以,无疑应当算工伤。
工伤保险无法购买,意外保险购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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