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的思考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日期:2010-05-12我来说两句(0条)
我国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制度从1998年3月至今,已走过了12年的历史。多年实践证明,监事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探索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督体制的成功实践,在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余年来,监事会制度始终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的环境相适应,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和完善,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效。一是本着对出资人负责的态度,形成了一套客观公正的监督模式;二是及时揭发了一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三是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四是完善了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了监督与管理的协同配合;五是建立了一支懂企业、会查账、作风硬、可信赖的高素质监督检查队伍,为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良好基础。
监事会制度面临挑战
虽然监事会工作在过去的十年中取得了成绩,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复杂的客观环境等原因,监事会在监督检查工作方面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略的问题。
一是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已达成共识,但缺乏具体操作方法。客观地讲,目前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经意识到了将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结合起来的必要性,并做了许多改进工作。但遗憾的是,从本质上看,二者的结合状态还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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