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2012-2013年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辉县市第四高级中学
2012年7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2013年辉县市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设,转变教师队伍服务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学校,使我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2013年我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我校的纠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创造育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2、规范招生、收费行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3、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
4、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评议行风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7月20至7月31日)
1、成立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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