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困境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利益格局发生深层次变化,使得信访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相对滞后,遇上许多难题;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更是逐年持续增长。这外在原因系由于我国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公信力不足;内在原因则是因为制度本身不健全,机构效率低下,各个救济机制分工不明等造成的信访资源严重浪费。剖析探讨相关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对此类问题做出思考。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政法机关;困境;成因
中图分类号:d632.8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319-02
一、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近况及窘境
(一)近况
各领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复杂多元化、新兴化,这使得人们通过各种途径来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其中信访成为人们解决矛盾的手段之一。虽然各地各部门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为老百姓解决难题,可是一些地方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使得信访总量还是很高。特别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更加严峻,民众的反映也比较激烈,其中,涉法涉诉的案件所占的比例较高。
中央及各个地方也越来越关注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从2003年开始中央就有采取集中处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以及随后发布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据各地区政法机关信访部门的数据统计也反映出信访量下降,比如新疆自治区2013涉诉信访量同比前一年下降超过一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重复信访量也同比去年下降了15%。2013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明“集中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13626件。”这些都证明了我国为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完善所做出的努力以及所得到的回报。但是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仍然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仍然有许多的困境需要国家及其法律人更加努力的去探索分析以及寻找解决方案。
(二)困境
1.遭受的外在冲击
(1)法治与制度的冲击
第一,司法权威与制度的冲击。一方面,有的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还在法律程序中,相关领导或政法委就直接批复或督办交办的该案件,这对还在审理的法官来说或多或少会受到上级领导指示的影响。不管审理案件的法官是为了减少舆论压力,还是领导们隐性的“官威”。对于当事人来说,有的人会期望通过信访的方式对审判施压,以使案件的最终判决会偏向自己。另一方面,在案件的法律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后,当事人仍有不满,又通过法外的信访渠道来推翻原有的审判及启动再审程序,使得法院判决的两审终审制度流于形式。当人们希望通过信访来改变审判的时候,我们的司法公信力就会悄无声息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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