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问题与对策探讨
1.北京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现状
根据北京市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北京市建设用地率为19.94%,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237万元/公顷,地均工业产值为117.6万元/公顷,地均gdp为48万元/公顷,与2005年的41.96万元/公顷相比较,增长了14.3%,更远远高于国家平均的2.20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03万/公顷,均居于全国前列,表明北京市土地资源的投资强度与效益都是比较高的。北京市山地多,平原少,后备资源不足,山地占全市面积的63.5%之多,达10417.5平方公里,环绕市区平原面积仅占32%,土地利用率高达85.5%,这不利于北京市城市的扩展和建设用地的开发。
2.北京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2.1耕地面积减少过多
近年来,随着城市郊区化浪潮的推进,北京市城市用地不断向外扩张,造成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迅速减少(见图1),尤其在2000~2002年,3年间耕地减少了8万公顷。2006年北京市人均耕地占有量为0.22亩,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则为1.48亩,北京市人均耕地占有量仅相当于全国的1/7,地均农业产值为1630.7元/亩。图1北京市耕地面积的变化图12.2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
北京市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355.4xfa方米,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0平方米的标准,也高于上海市人均用地面积为253平方米的指标。农村居民点数量比较多而且相对比较分散,以及农村的违规建设用地较多客观上造成了农村人均用地面积超标,从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土地利用效率的低下。此外,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利用农地开发销售商品住宅,即“小产权房”的问题突出。调查显示,2006年,北京市65000宗乡村建设用地中,8000多宗由区县审批、3000多宗由乡镇“审批”,其余50000多宗则是村组自行“审批”,涉及土地面积达488平方公里。无任何审批手续的3000多宗,涉及土地面积近50平方公里[1]。
2.3城市急速扩张,城市布局不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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