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意见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意见
一、项目前期手续及总包合同
(一)保证施工手续的合法
加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收集和管理。如无招投标资料时,可联系经营部打印装订,整理成册。如无施工许可证时,必须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确无合法施工的手续时,要做好解释工作,如:该项目是城改项目,因什么原因,到现在手续已办理到了什么程度等等,若是政府重点项目应收集由政府出具的重点项目的书面资料。
(二)避免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情形的出现
按现行政策的要求,除总承包包单位无资质的分部工程允许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外,其它任何分部工程均不允许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在我们业务经营过程中针对政策的要求,我们要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尽量减少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情形,如建设单位确实要进行指定分包,应尽可能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
建设单位为规避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情形的出现,要求我公司配合时,这种配合必须经过公司的同意,与建设单位沟通时要掌握以下原则:
1、这种配合有较大的困难,管理过程中的很多环节无法解释(如:工程款支付的对应关系、主要材料的采购凭证等),很多痕迹会有矛盾(如: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会议纪要等),很可能导致我公司被认定为违法分包等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2、如确需配合时,应由我公司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我公司向建设单位出具代付工程款的委托书,建设单位和其指定的分包单位须同时向公司出具承诺书,并明确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建设单位和其指定的分包单位承担,同时三方须及时签订解除该合同的协议书。
二、项目部组织架构及人证岗统一方面
(一)核实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技术标承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不符,出现不符情况按以下三个步骤处理:
1、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按“人证岗统一”的要求重新梳理项目管理团队,并形成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2、与业主协商更换技术标中的主要管理人员,做到两者一致;
3、对前期已按原投标人员签署各项技术资料或业主不同意更换的,应发起变更程序,按项目部申请→公司审批→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公司新的任命书的程序实施。
(二)项目部应保存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任命文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取得。任命文件人员应与《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一览表》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出纳员等。
(三)项目部应按检查表要求,完整的收集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建造师为注册证书和安全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考勤表、工资发放清单,按《资料目录》整编成册,重点是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员、商务经理、材料员,不详之处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取得。
(四)项目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领取劳动合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完成本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特别是新进场管理人员,应及时签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商务经理、材料员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出具。
(五)项目部应按重新确认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名单”,项目部在签字考勤资料中体现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每月到岗天数达到80%及以上,并按照公司统一表格编制工资表,工资表上必须包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工资表领款人签字栏须本人签名,工资表由项目部保存以备检查使用。
三、项目部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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