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台州市护理学会文件
台护字[2010]7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护士奖评选推荐活动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护理人才成长,表彰政治觉悟高、科学道德好、学风正、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同行中可为榜样的优秀护理工作者。根据浙护字[2006]7号文件“浙江省优秀护士评选办法”,2010年评选浙江省优秀护士的工作即将开始。我市根据浙护字[2010]22号文件精神,请各县(市、区)护理学会、市级医院按评选标准做好优秀护士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选优秀护士候选人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向从事护理临床、教学、科研的一线护士倾斜。
2、各县(市、区)护理学会、市级医院各推荐候选人一名。
3、候选人推荐表及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一式两份,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台州市护理学会;学会将组织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推荐三名优秀护士候选人上报省护理学会。
4、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护理学会要求,积极做好评选工作。附件:
1、浙江省优秀护士奖评选办法
2、浙江省优秀护士奖候选人推荐表
台州市护理学会
二o一o年八月九日
浙江省“优秀护士奖"评选办法
(未完,全文共1554字,当前显示5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