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小组—中央政法委员会
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政法小组,直接隶属于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全面领导政法工作。彭真为第一任组长。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1978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成立政法小组,纪登奎任组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法小组的工作由黄火青主持。
1980年1月2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撤销中央政法小组,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中央政法委员会在中央领导下,研究处理全国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央提出建议;协助中央处理各地有关政法工作的请示报告;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对政法各部门共同的有关全局的问题,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指示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调查研究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调查研究政法队伍的组织情况和思想情况;办理中央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1982年,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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