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检查检查制度范文合集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现检查,构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1、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矿设立安全科,负责全矿的安全监察检查工作。
2、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员: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周期、内容(标准)与方式:
矿每月对各单位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区(队)和班组每日进行自查相结合。
(二)监督检查内容(标准):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安全检查要深入地面井下现场各作业地点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作业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单位领导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矿安全技措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此外,还要检查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矿的“四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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