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条 下列事项有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个特别从严”、“十严禁”、“五条禁令”
名词解释
一、“三个特别从严”
组织部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自身要求特别从严、制度约束特别从严、监督检查特别从严”。
二、组工干部“十严禁”
1.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2.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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