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的批复
国函〔2007〕110号
统计局:
你局《关于拟请批复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国统字〔2007〕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由统计局牵头的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抓紧建立科学、统
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切
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增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建立全社会服务业统计的方案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部门服务业统计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服务业统计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未完,全文共1465字,当前显示4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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