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栾城县公路路政管理站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路路政管理站崔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中队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各路政中队及执法人员。
三、考核评议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际情况。
3、行政执法各项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办法
1、实际部门和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由路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评议考核相结合。路政科每半年对各路政中队考核一次,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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