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监局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办法
滨州市安监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两份,其中1份交县局备案);
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两份,其中1份交县局备案)
4.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经营3份、生产6份,至少1份原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两份,其中1份交县局备案)
7.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
8、市监察支队三大队出具的企业是否开工建设意见9.县区上报意见(盖章)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两份,其中1份交县局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营3份、生产6份,至少1份原件)
5、市监察支队三大队出具的企业是否开工建设意见6.县区上报意见(盖章)
三、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两份,其中1份交县局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施工、监理单位盖章)
5.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经营3份、生产6份,至少1份原件)
7.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9.新建企业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未完,全文共2208字,当前显示7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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