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县 低碳发展 打造绿色生态强县
生态立县
低碳发展
打造绿色生态强县
——苍溪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骏(2011年6月16日)
苍溪县位于四川盆地北缘,秦巴山脉南麓,嘉陵江中游,幅员2330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718个村、71个居委会,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5万。自西晋太康置县已历1720多年,因县城“北门外紫石溪树浓夹岸、苍翠成溪”而得名,是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全国生态庭园经济高效产业示范县、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
自2006年3月被批准为省级生态县建设试点县以来,我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转化低碳经济强县”发展定位,努力提升“低碳苍溪县,走了还想来”的名片形象,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文化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提升,呈现出经济较快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一、建设指标及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四川省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我县生态县建设六项基本条件和33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标准,73项生态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基本完成。
(一)生态县建设基本条件全面达标。2006年1月,我县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苍溪生态县建设规划》。同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该规划。县委、政府做出了《关于强力推进生态县建设的意见》(苍委发[2006]15号),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办)。目前,全县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8个,15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完成了市上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优良。
(二)生态县建设指标全面达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普及和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等四个方面,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促进了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目前,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三个方面共33项建设指标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我县将生态农业、生态保护、生态文化、新农村建设、能力保障等作为生态县建设的重点领域,规划实施73项重点建设项目,静态投资估算43.52亿元。截止目前,已有71个重点项目全部完成,有2个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实际完成投资达38.89亿元,占规划投资额的89.4%,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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