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监督核查意见(暂行)[小编推荐]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厂区地面宜采用管道或明沟加盖板为主的排水系统。对场地位于岩石挖方地段、暴雨集中、流水夹带泥沙及厂内边缘的排水地段,宜采用明沟排水系统。排水明沟应进行铺砌,沟底纵坡坡度不应小于3‰。
-场区内排水管沟的布置应与道路相结合,使雨水以最短的流径排入场外的河沟或雨水管道。
-工业场地受洪水或内涝威胁时,应设排涝工程设施,并应在场区边界外设截水沟。
24.开采易自燃的煤层应采取的防灭火措施。消防灭火应有可靠的水源,并优先采用矿坑积水或疏干水;-对到界的端帮煤台阶,可在其上利用剥离物或粘土掩埋,掩埋厚度为5~6m。
-对废弃的煤矸石应与露天剥离岩矿物混排到排土场。
25.露天或室内储煤场及仓式储煤,当储存褐煤等易自燃煤种时,应采取预防自燃措施及消除煤自燃的消防措施。露天储煤场和储存易自燃煤种的室内储煤场,没堆四周应设移动设备和消防通道。
26.矿内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27.变电所应有两回外部电源线路。
28.有淹没危险的主排水泵站的电源线路必须设两回路,当一回路停电时,另一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
29.集中排水泵泵站应有两回线路供电,当一回线路故障时,另一回路应满足所有主排水泵电动机能正常启动和最大排水量时的负荷。
30.采掘场和排土场的低压配电电压不得超过1kv,不带漏电保护的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不高于220v,带漏电保护的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不得超过380v31.采掘场的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2,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采用向套电缆。
32.露天矿各类防雷建(构)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3.采掘场和排土场架空电力线路,应在电源入口处、分支处、移动设备的接电点及正常分断的开关两侧装设避雷器。
34.固定变电站或移动变电站向移动电气设备供电的输电线路的电压高于1kv时,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大于50v的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短路和单项接地(漏电)保护应采取二级保护。
35.高压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释放保护。低压电气设备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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