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指导意见 (2)
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指导意见
(讨论稿)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是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及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深入,建立和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显得尤为重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即向学生进行心理指导和生活生涯指导的场所,是心理咨询教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以人格发展为前提的真诚相谈的地方。
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着眼学生的心理健康,重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二、功能定位
1.学生发展心理指导研究室
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理辅导不仅要解除或缓解学生内心烦恼,还应进行各种测试,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兴趣、个性特长等,使学生认识到心理咨询可以有效帮助自身发展。
2.学生生活生涯指导研究室
心理咨询室备有各种有关学生心理问题及指导方案的资料,对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动向掌握得比较准确,因此,心理咨询室应成为学生生活生涯指导的中心。
3.提供及保存信息的资料室
心理咨询室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管有关学生年龄特征,升学、就业等的信息,以及对学生发展和适应社会有用的资料,随时提供给每一名学生进行参考。
4.教师继续教育的基地
学校应该有效利用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通过提供典型事例,探讨指导方案,研究咨询技术及指导艺术。心理咨询室应该成为教师研讨,接受继续教育的基地。
5.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为了有效地指导学生,心理咨询室还应成为联接学校与家庭的桥梁。帮助家长理解学生,了解学校对学生指导的目的及方法,从而协助学校更好地完成指导学生的任务。
三、区域划分
一般说来,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必须具备个体咨询区、团体辅导区、办公区(兼接待、档案室)三个区域。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置诸如心理阅览区、心理测量区、心理宣泄区、心理放松区、生物反馈区、学生等候区等其他辅助区域等区域,这些区域也可以单独建室。
(一)建设标准
心理咨询室必须独立设立,选址适当,有专用房间,并相对固定。心理咨询室应本着方便学生进出的原则,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区,尽量设在图书馆、阅览室附近,远离操场、运动室、会议室、音乐室、楼梯口、卫生间等场所。位置尽量安排在一楼,不宜设在高楼层。对于小学心理咨询室,要根据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年龄特征,建议采用亲切、活泼的语言如心语室、知心屋、谈心室、怡心室、晴朗地带、心灵港湾、温馨小屋、快乐方舟等鲜活的名称,咨询室的名称尽量避免“心理辅导”等字眼出现。学校可向学生发动起名的征集活动,以拉近学生与咨询室的心理距离。各功能区(室)的建设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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