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人员纪律范文
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人员纪律
为了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规范办案人员行为,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办案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廉洁公正,严守纪律,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特制定本纪律。
一、办案人员政治纪律
1、忠于职守。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秉公执纪。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敢于碰硬,刚正不阿,公正无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3、廉洁自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做到不为情所扰,不为欲所惑。不参加对公正执纪有影响的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接受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参加有关的娱乐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办案人员工作纪律
1、实事求是。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一切靠事实说话,靠证据说话,不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2、文明办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党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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