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洪乡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办法
为进一步整顿农村财务,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干部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实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村级财务
各村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的《二泉井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乡农经管理站按《制度》严格把好报帐、审批、村务公开和现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使村级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真正代理。
二、干部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工资组成。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四块组成。
基础工资。由所任职务决定、基本固定的工资,也叫职务工资。
工作量工资。由行政村人口多少决定,工作量工资=1元/人×全村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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