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和申报的补充通知(学校)5篇
关于继续教育学习的补充通知
各教职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请大家按照《条例》规定,自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安排2天或12学时。
(未完,全文共1241字,当前显示2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