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青浦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奖励实施细则
为了鼓励创新,加快我市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对我市辖区内获得认定的各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资金上的补助,制订奖励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2016年1月以后获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创新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认定批复,以相关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2016年1月以后获认定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创新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认定批复,以相关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2016年1月以后获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得认定批复,以相关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奖励标准
根据《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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