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乡人大换届方案
青新发〔2011〕8号
新村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市、县人大对换届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换届选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党委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选举、民主选举,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原则,把模范守法、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
1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为国家权力机关有效行使国家权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的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和《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三、代表名额、代表结构和代表素质
1、代表名额。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给我乡的代表名额为6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我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名。
2、代表结构。根据县人大的要求,我乡县人大代表的结构为:公务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农民1名,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1名。乡人大代表的结构为:公务员9名,企业负责人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4名,工人3名,农民30名,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占1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党员代表一般占65%左右,妇女代表占25%以上。为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同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一般不提名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要减少代表
2交叉,除个别因工作需要交叉外,一般上下级人大代表、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同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不交叉。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届中工作变动离开本岗位的应辞去代表职务
3、代表素质。一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人大代表工作,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会议。能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有较强的议政能力。要具有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协助政府推进工作能力,能代表人民行使好当家作主的权力。三是要有相应的文化素质。能够阅读理解有关文件材料,向群众传达会议精神,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能力。
四、工作步骤
这次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人大的指导,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9日-25日)
1、建立选举机构
(1)成立选举委员会,乡选举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和委员4人,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2)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五个工作组:秘书组、监督组、宣传组、信访组、指导组,负责处理选举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选举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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