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为使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以防丢失,凡属于人事部门形成的材料,在一个月内归档。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材料,防碍收档。
2、人事档案由人事主管部门管理。干部调离工作单位时,档案要随人及时移交转递。
3、每季度要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要及时纠正,按照登记检查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4、查(借)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借)阅。
人事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形成、管理、利用情况和档案发展的重要手段,档案人员要慎重对待,认真抓好。
2、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提交档案质量。
3、做好档案收进、移出工作,定期进行清理登记,做到随时归档,便于查找。
4、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本局档案情况。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须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外借时,应按要求限其归还。
2、查阅借阅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划、剪裁,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追究责任。
3、查(借)阅档案人员,对确需要摘录的材料,须经局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审阅后,才能带离档案室。
人事档案保密制度
为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保密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禁在闲谈和私人通讯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
2、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面前谈论有关档案的机密。
3、忠于职守,加强保密观念。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4、凡查阅不宜公开的秘密以上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履行手续,不准随便摘抄,复制和补传。
5、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保密法”,对违犯“保密法”及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大失泄密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要追究其责任。
6、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出入库房。
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提供利用是档案工作重要环节。档案人员要树立档案为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档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坚持用原件或复制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时,均应按查、借阅档案的管理办法办理相应手续。
3、档案人员要熟悉本机关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程序,提供档案材料要准确、及时,积极、主动为领导和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人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的手续和经常性的工作。
2、档案进出库要有登记和交接手续,不能“账目不清”以免造成档案泄密,丢失的漏洞。
3、管理人员变动时,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不能只交钥匙不交“账”。
4、严格保密和保卫制度,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柜的排列要科学有序、便于通风和避光。
6、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和柜内整洁,干净防止灰尘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7、库房设备应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做好保密,杜绝文件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宣传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档案工作政策,规定,及时处理本局存在的问题。
2、组织协调本机关档案工作的管理,经常监督检查本机关的档案工作,督促档案人员做好平时档案工作收档和移交工作。
3、重视并加强档案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经常了解干部的思想和业务情况,开展两个文明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好专业学习,使他们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不断的有所提高。
档案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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