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所需材料
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所需材料
直接申请设立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表》(一式3份);
2.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
3.举办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1份);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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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