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所需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所需申请材料
日期:201223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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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报告;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按要求填写的《湖南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4、举办者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及经营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首届理(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7、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要法定代表人,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员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
9、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10、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其办学能力的材料。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申办报告主要包括。办学目的、宗旨、举办者、培训职业(工种)、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及管理使用、办学的可行性分析等。培训机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年。
2、举办者证明材料要求
(1)个人举办者需提供住址、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无违规办学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单位举办者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
(3)联合办学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确定一方为主办者,协议书应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各方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责任等。
3、资产及经费来源、资金数额证明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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