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地质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xxx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地质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本预案是xxx人民政府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行动方案。地质灾害发生后,与县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干旱、沙尘暴、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异常现象造成的重大自然灾害后的应急反应。
二、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等级划分
根据我乡突发性自然灾害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救灾工作的实践,将我乡自然灾害划分为特大灾害、重大灾害、中等灾害和一般灾害四级。
1、特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害:①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500亩的;②倒塌房屋超过100间的;③人员死亡超过3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2、重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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