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工委学习制度
关工委学习培训制度
1、关工委领导成员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关工委主任为学习召集人。
2、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努力提高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
3、对上级关工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指示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的用于指导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中去。
4、关工委组织学习根据需要可通知基层关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日常工作的五老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5、学习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指导实践。每次学习要做好参学人员登记和学习记录,除规定的学习时间外,主要以分散学习为主。
关工委会议制度
1、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不少于两小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关工委主任主持。
2、根据需要,关工委召开成员会议可以通知基层关工组织负责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五老人员参加会议,共同对有关关心下一代的问题进行讨论,对准备进行的有关活动参与策划。
3、关工委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等要提交关工委会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实行民主集中制,未经会议通过的,任何人不得以关工委的名义组织实施。
4、班子成员参会前对有关关工工作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做好会前准备,每次会议除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外,要结合实际组织策划一次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爱活动。
5、每次例会和临时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所研究的问题和作出的策划要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
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1、坚持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各项活动,做到不利于党委和政府大局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委和政府大局的事不办。
2、关工委制定各种制度和工作计划事前要征求党委分管负责人的意见,并将制度和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向党委分管负责人汇报。
3、关工委计划主办和参办关爱活动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接受指示和指导,不断修改和完善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党委作口头或者书面汇报。
4、对于涉及到基层关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内容,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较为规范的意见后向党委报告。
5、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工委要认真当好党委政府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当好党委与基层关工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关工委调研制度
1、镇关工委要经常向上级关工委通报本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重要的关爱活动等有关信息,自觉的接受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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