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内外资企业互转通知单
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的董事会、执行董事或股东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公司章程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0、住所使用证明(如未变更住所,不须提交该材料)
11、内资企业营业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2、其他有关文件
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外国(地区)(含港、澳、台)投资者通过增资或转股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2、依法登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
申请内资公司与外商投资企业互转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住所使用证明》、《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转股协议(外国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无须提交此文件);
5、合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仅须提交章程);
6、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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